2023公租房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政策是什么

来源:网友推荐     更新:2024-05-21
现实生活中公租房是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的。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公租房的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公租房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政策是什么,下面的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
一、公租房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第五条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
      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章
      申请与审核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三章
      轮候与配租
      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第十二条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对象的范围和优先安排的办法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社会力量投资和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向经审核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配租。
      第十六条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明。
      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第十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第二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
      第二十三条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章
      使用与退出
      第二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第二十六条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督检查。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为行政机关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处理。
      第三十五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的,依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二、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结合上述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对公租房的相关法律政策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而且对于公租房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首先要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其次是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最后是外来务工人员的规定。

  • 漠河县斑点:娴峰彛甯鍏鎴鐢宠鏉′欢2023
    邲侧13421984446: 绛旓細鏍规嵁銆婂叕鍏辩璧佷綇鎴跨鐞鏉′緥銆嬶紝鍏鎴跨殑绉熻祦鏈熼檺涓鑸负5骞达紝鍙互鏍规嵁褰撳湴鏀跨瓥鍙婁釜浜洪渶姹傝繘琛岄傚害寤堕暱銆傚湪绉熻祦鏈熸弧鍚庯紝濡傛灉缁х画闇瑕佸叕绉熸埧灞呬綇锛岄渶瑕侀噸鏂拌繘琛岀敵璇峰苟閲嶆柊瀹℃牳銆傛捣鍙e競鐨勫叕绉熸埧鐢宠鏉′欢杈冧负涓ユ牸锛岀敵璇蜂汉搴旇鐪熶簡瑙f斂绛栬姹傚強娴佺▼缁嗚妭锛屾彁鍓嶅噯澶囧ソ鐩稿叧鏉愭枡锛屽苟鍜ㄨ涓撲笟浜哄+杩涜鎸囧鍜屽崗鍔╋紝浠ュ鍔犵敵璇...
  • 漠河县斑点:婕渤鍏鎴鐢宠鏉′欢2023
    邲侧13421984446: 绛旓細閫氳繃鏂板缓銆佹敼寤恒佹敹璐侀暱鏈熺璧佺瓑鏂瑰紡绛归泦锛岄檺瀹氬缓璁炬爣鍑嗗拰绉熼噾姘村钩锛岄潰鍚戜綇鎴夸繚闅滃璞″嚭绉熺殑淇濋殰鎬т綇鎴匡紱鍏鎴涓嶅彲浠ヨ浆绉熸垨鍑虹銆傘娉曞緥渚濇嵁銆戯細銆婂叕鍏辩璧佷綇鎴跨鐞嗗姙娉曘嬬涓冩潯 鐢宠鍏叡绉熻祦浣忔埧锛屽簲褰撶鍚堜互涓嬫潯浠讹細 锛堜竴锛夊湪鏈湴鏃犱綇鎴挎垨鑰呬綇鎴块潰绉綆浜瑙勫畾鏍囧噯锛...
  • 漠河县斑点:鍜搁槼鍏鎴鐢宠鏉′欢2023骞
    邲侧13421984446: 绛旓細鍚庡皢瀹℃牳鎰忚鍜岀敵璇锋潗鏂欎竴骞舵姤閫佽閬撳姙浜嬪锛屽悓鏃跺湪淇℃伅骞冲彴涓綍鍏ョ敵璇峰搴俊鎭紱3銆佽閬撳姙浜嬪搴斿綋鑷彈鐞嗙敵璇蜂箣鏃ヨ捣15鏃ュ唴锛屽氨鐢宠浜虹殑瀹跺涵鏀跺叆銆佽储浜у強浣忔埧鐘跺喌鏄惁绗﹀悎瑙勫畾鏉′欢杩涜鍒濆锛屾彁鍑哄垵瀹℃剰瑙佸苟鍏ず锛寤夌鎴浣庢敹鍏ュ搴敱琛楅亾鍔炴皯鏀块儴闂ㄨ繘琛屽鏍革紝骞跺皢鍒濆鎰忚鍜岀敵璇锋潗鏂欎竴骞舵姤閫佸尯浣忔埧淇濋殰閮ㄩ棬锛屽悓鏃...
  • 漠河县斑点:涔岄瞾鏈ㄩ綈2023鐢宠鍏鎴鏀跨瓥
    邲侧13421984446: 绛旓細涔岄瞾鏈ㄩ綈2023鐢宠鍏鎴鏀跨瓥濡備笅锛1銆佺敵璇蜂汉鍏锋湁5骞翠互涓婂綋鍦板煄甯傚父浣忔埛鍙o紱2銆佺敵璇蜂汉蹇呴』鏄綋鍦版皯鏀块儴闂ㄨ瀹氱殑浣庢敹鍏ュ搴垨鏈浣庢敹鍏ュ搴紱3銆佺敵璇蜂汉瀹跺涵浜哄潎浣忔埧寤虹瓚闈㈢Н鍦1015骞虫柟绫充互涓嬶紱4銆佺敵璇峰搴垚鍛樹箣闂存湁娉曞畾鐨勮怠鍏汇佹壎鍏绘垨鎶氬吇鍏崇郴锛屽苟涓璧峰叡鍚岀敓娲荤殑锛5銆佺敵璇蜂汉鍙婂叾瀹跺涵鎴愬憳缁忓綋鍦版埧绠¢儴闂ㄧ‘璁や粬澶...
  • 漠河县斑点:鑲囧簡鍏鎴鐢宠鏉′欢2023
    邲侧13421984446: 绛旓細2023骞磋倗搴鍏鎴鐢宠鏉′欢涓昏鍖呮嫭绗﹀悎鎴风睄鏉′欢銆佸搴汉鍧囨敹鍏ヤ笉瓒呰繃褰撳湴骞冲潎宸ヨ祫绛夈傜敵璇蜂汉闇鍦瑙勫畾鏃堕棿鍐呮彁浜ょ敵璇凤紝骞堕氳繃璧勬牸瀹℃煡鎵嶈兘鑾峰緱浣忔埧淇濋殰璧勬牸銆傚鏋滄湭鑳芥弧瓒崇敵璇锋潯浠讹紝杩樺彲浠ラ夋嫨鍏朵粬鐨勪綇鎴夸繚闅滄柟寮忥紝鎴栬呭叧娉ㄦ斂搴滃彂甯冪殑鍏朵粬浣忔埧淇濋殰鏀跨瓥銆傚悓鏃讹紝鏀垮簻搴斿綋閲囧彇鎺柦寤虹珛浣忔埧渚涚粰浣撶郴锛屾敮鎸佷綇鎴垮鍏冨寲銆傘娉...
  • 漠河县斑点:鍖椾含鍏鎴琛ヨ创2023骞存柊鏍囧噯
    邲侧13421984446: 绛旓細缁间笂鎵杩帮紝澶у煄甯傞兘浼氭湁鍏鎴匡紝鐗瑰埆鏄寳浜繖绫诲鏉ヤ汉鍙f瘮杈冨銆佹埧浠锋槀璐电殑鍩庡競锛屾斂搴滀负浜嗘湇鍔″ソ甯傛皯锛屽疄鐜拌传瀵屽潎鍖鍒嗛厤锛岄兘浼氭帹鍑轰竴浜涘叕绉熸埧銆鍏鎴跨殑绉熼噾琛ヨ创鏄緷褰撳湴鐨勭粡娴庡彂灞曟按骞崇瓑鏀跨瓥鍐冲畾鐨勶紝鍚勫湴鏈夎嚜宸辩殑鏀跨瓥鍙婃爣鍑嗐傘娉曞緥渚濇嵁銆戯細銆婂叕鍏辩璧佷綇鎴跨鐞嗗姙娉曘嬬鍗佷節鏉″競銆...
  • 漠河县斑点:澶у鐢鍏鎴鐢宠鏉′欢2023
    邲侧13421984446: 绛旓細澶у鐢熷叕绉熸埧鐢宠鏉′欢2023鍏蜂綋濡備笅锛1銆佹柊灏变笟澶у鐢鍏鎴跨殑鐢宠鏉′欢姣曚笟鏈弧5骞淬佹湀鏀跺叆浣庝簬2500鍏冿紝鐩寸郴浜插睘鏃犱綇鎴胯祫鍔╄兘鍔涳紱2銆佹柊灏变笟鐨勭敵璇蜂汉鍙婂叡鍚岀敵璇蜂汉锛岄渶鍏锋湁姝︽眽鎴峰彛鎴栨寔鏈夈婂眳浣忚瘉銆嬶紱鐢宠浜轰负澶т腑涓撻櫌鏍℃瘯涓氱敓锛屼笖姣曚笟鏈弧5骞达紝宸蹭笌鐢ㄤ汉鍗曚綅绛捐涓骞翠互涓婏紙鍚竴骞达級鏈熼檺鐨勫浐瀹氬姵鍔紙鑱樼敤锛...
  • 漠河县斑点:璐靛窞2023骞鍏鎴鏀跨瓥
    邲侧13421984446: 绛旓細鐢宠浜洪渶瑕佷笌鍏鎴绠$悊涓績绛捐鍚堝悓锛岀即绾鐩稿叧鐨绉熼噾鍜屾娂閲戠瓑璐圭敤銆傜患涓婃墍杩帮紝鍏鎴跨敵璇锋祦绋嬪彲鑳藉洜鍦板尯鑰屾湁鎵涓嶅悓锛屽叿浣撶殑鐢宠娴佺▼闇瑕佹牴鎹綋鍦版斂搴滅殑鏀跨瓥瑙勫畾鏉ョ‘瀹氥傚湪鐢宠鍏鎴挎椂锛岄渶瑕佽鐪熸煡鐪嬫斂绛栬姹傚拰鐢宠娴佺▼锛屽噯澶囧ソ鐩稿叧鏉愭枡锛屽苟涓ユ牸鎸夌収瑕佹眰杩涜鐢宠锛屼互鎻愰珮鐢宠鎴愬姛鐜囥傘娉曞緥渚濇嵁銆戯細...
  • 漠河县斑点:骞垮窞鍏鎴2023骞寸敵璇锋潯浠
    邲侧13421984446: 绛旓細骞垮窞鐢宠鍏鎴跨殑鏉′欢锛1銆佺敵璇蜂汉鍙婂叡鍚岀敵璇蜂汉搴斿綋鍏锋湁骞垮窞甯傚煄闀囨埛绫嶏紝骞跺湪骞垮窞甯傚伐浣滄垨灞呬綇锛2銆佽祫鏍煎鏍稿墠12涓湀瀹跺涵鍙敮閰嶆敹鍏ャ佽祫鏍煎鏍告椂瀹跺涵璧勪骇鍑鍊肩鍚堟斂搴滃叕甯冪殑鏍囧噯锛3銆佸湪骞垮窞甯傛棤鑷湁浜ф潈浣忔埧锛屾垨鐜拌嚜鏈変骇鏉冧綇鎴夸汉鍧囧缓绛戦潰绉笉瓒呰繃9骞虫柟绫筹紱绉熶綇鐨勭洿绠℃埧浣忓畢銆佸崟浣嶅叕鎴夸汉鍧囧缓绛戦潰绉綆浜15骞虫柟绫...
  • 漠河县斑点:鎴愰兘鍏鎴鐢宠鏉′欢2023骞
    邲侧13421984446: 绛旓細娉曞緥渚濇嵁锛氥婂叕鍏辩璧佷綇鎴跨鐞嗗姙娉曘嬬涓冩潯 鐢宠鍏叡绉熻祦浣忔埧锛屽簲褰撶鍚堜互涓嬫潯浠讹細锛堜竴锛夊湪鏈湴鏃犱綇鎴挎垨鑰呬綇鎴块潰绉綆浜瑙勫畾鏍囧噯锛涳紙浜岋級鏀跺叆涓窞纰般佽储浜т綆浜庤瀹氭爣鍑嗭紱锛堜笁锛夌敵璇蜂汉涓哄鏉ュ姟宸ヤ汉鍛樼殑锛屽湪鏈湴绋冲畾灏变笟杈惧埌瑙勫畾骞撮檺銆
  • 相关链接

  • 2024年公租房的政策
  • 公租房退房烦死了
  • 公租房被清退了能协商吗
  • 公租房新政策最新消息
  • 公租房购买政策 已经实锤
  • 来自于网友分享,若有事请联系
    © 好有爱分享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