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济宁这5人被终生禁驾 附典型案例

来源:网友推荐     更新:2024-05-11
济宁汽车违章到那里处理

济宁城区,交警勤务一~四大队均可接受处理。
一大队:太白路南门口向西100米路北;
二大队:济邹路洸府河桥西100米路北;
三大队:长青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四大队:火炬路北首,金海聚饭店路口向北100米路西。


扩展资料:交通违章处理程序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安全教育中心位于济宁高新区凯旋路东首路南
参考公交线路:5路 → 68路,全程约10.9公里
1、从汽车南站乘坐5路,经过15站, 到达火炬印务站
2、步行约20米,到达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站
3、乘坐68路,经过5站, 到达辰欣药业站
4、步行约80米,到达凯旋路


11月26日,济宁交警曝光了最新一批终生禁驾名单,共涉及5名驾驶员,分别是:曾好因醉酒后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杨栋、顾思银、张晨、田润鹏4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济宁市终生禁驾人员信息表(2020.11)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无视酒驾禁令,最终酿成大祸。

2019年9月12日22时30分许,曾好醉酒驾驶鲁H0***S号小型轿车,沿济宁北湖石桥文化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铁道西500米处时,与沿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的党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党某某当场死亡,两车辆损坏的事故。

经查,曾好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2018年06月04日01时25分许,田润鹏驾驶鲁HU***U小型轿车,沿曲阜市鼓楼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文物局门口处时,与前方顺行的田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田某当场死亡,两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田润鹏弃车逃逸。

经调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田润鹏弃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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