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征收房屋面积45平 是唯一住房 怎么补偿

来源:网友推荐     更新:2024-05-16
2017房屋拆扦补偿政策

以下为从百度上搜索的有关2017年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内容,全文没有写政策名称,所以内容仅供参考
2017年北京拆迁政策
一、宅基地面积的认定
1.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2.1982年以后划定的宅基地,按0.3亩(折合200平方米)计算,山区人多地少的乡镇不足0.25亩的安0.25亩(折合167平方米)计算。 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由乡镇政府认定并出具证明,可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折合267平方米)的标准认定;超出0.4亩的部分,可以按拆迁范围内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5%予以补偿;不足0.4亩的,按实际面积补偿。
3.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对于因拆迁需要另行审批宅基地的,由新批宅基地条件的乡镇,新批宅基地少于控制标准部分可按届时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确定
1.按照《补偿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计算公式,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以乡镇为单位确定幅度,由拆迁人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在区政府规定的幅度内根据被拆迁房屋宅基地实际情况评估确定。结合我区情况,房屋重置成新均价确定为米平方米500元、户均安置面积确定为120平方米、户均宅基地面积确定为0.3亩。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以房屋定向安置被拆迁人的,计算拆迁补偿时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位定向安置房屋价。
三、合法房屋的认定
1.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2.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
3.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承租人的停产、停业损失,由被拆迁人按双方租赁协议的约定给予补偿;双方给与协议的,由被拆迁人参照前款规定标准对生产经营者给予适当补偿。
四、搬迁补助费
1.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的搬迁补助费,按照合法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补助15元。由拆迁人出车搬迁的,不予补助。拆迁有经营资质企业的厂房、设备,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拆迁正是房屋面积每平方米补助25元。
2.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的,给予提前搬迁奖励费,提前搬迁奖励费按照提前的时间计算,由拆迁人支付每一宅院200——2000元提前搬迁奖励费。
3.电视、电话、空调等移机费按有关部门标准给予补助。
五、其他
1.占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按照《拆迁管理办法》执行。
2.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拆迁管理办法》和《补偿规则》的规定执行。
3.本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2003年11月3日印发的《房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房政发[2003]58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前已发布拆迁公告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解读蚌埠市2017拆迁政策
来源:华律网发表时间:2016年12月16日浏览:12148 次
青苗补偿费每亩上调100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提高10%
此轮调整,在2009年“2号文”基础上,将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在征地拆迁中探索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纳入新规定中。为实现平稳过渡,注重新旧标准衔接,具体表现在: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执行省统一标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参照征收农用地标准执行。
青苗补偿费,由原来的800元/亩提高到900元/亩。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未做调整。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较“号文”提高约10%。
同时还明确规定:征收农民宅基地时,享受产权调换房屋所占的土地不予补偿;征收企业或单位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其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成本价给予补偿;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全额、土地补偿费的70%部分直接补偿给被征地农民。
独生子女户增加产权调换面积45平方米,失独户和军烈户增加45平方米
此轮调整在考虑补偿标准的同时,还充分维护特殊群体的利益。在“2号文”中独生子女户增加10平方米产权调换的基础上,调整为增加45平方米。同时,根据有关部门意见,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户可增加45平方米产权调换面积:
被征地拆迁农户子女为未婚独生子女的;
被征地拆迁农户为已绝育且未婚独生子女死亡的;
被征地拆迁户持有“革命烈士证明书”的。
原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户籍的在校大中专学生(不含工作后脱产学习人员)、现役义务兵和士官(符合国家军人安置政策的除外)、服刑劳教人员,他们被拆迁的合法房屋,也按照人均45平方米确定产权调换安置面积。
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安置以及两种方式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房屋,和被征地整建制“农转非”的居民房屋,可实行产权调换,也可实行货币补偿,还可实行两种方式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产权调换的农民住宅小区,由各区在实施征地拆迁安置时设计确定户型、面积,但最大户型面积不能大于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最小户型面积不能小于 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产权调换的住宅按规划设计的房型就近靠档,因靠档致使安置房建筑面积与应安置建筑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综合成本价结算。
关于过渡期问题,实行货币安置的,以宅基地面积160平方米(梅桥镇、曹老集镇在2004年3月行政区划调整前宅基地面积为220平方米)以内且建筑面积不超过192平方米的合法房屋为依据,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支付6个月的过渡费,按1次搬家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支付搬家费。
实行产权调换房屋在30个月以内交付使用的,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标准支付过渡费,超过30个月以上的按每月每平方米10元标准支付;搬家费按2次搬家每次每平方米10元标准支付。
人均合法建筑面积45平方米以下的,也按人均45平方米享受产权调换
考虑到“2号文”对“产权调换面积为每户人均合法建筑面积45平方米以上的,按人均45平方米给予产权调换;每户人均合法建筑面积45平方米以下的,按原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产权调换”带来的抢建违建的弊端,此轮调整中特别明确:人均合法建筑45平方米以下的,也按人均45平方米享受产权调换。此举对控制违建将起到积极作用。
产权调换的面积,具体以被征地拆迁农户家庭人口数确定。比如,拆迁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房屋,按照人均45平方米确定产权调换安置面积,其人均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人均45平方米安置。
2017年农村房屋拆迁新规:6种补偿标准,你知道几个?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在有些农村,还有草房存在。不过已经比较少见,但是针对此类也有补偿标准,即:每平米1900元;
二:农村砖瓦房,咱农民朋友最常见的,平米补偿在2400;
三:现在农村房屋建设,比之前有很大的改观。最明显的就是外型结构。这部分房屋主要形式为砖结构,补偿在每平米2800元;
四:两层以上楼房补偿3000元;
五:所属土地上别的物品,属于农民财产的,会给予等价补偿;
六:拆迁之后,农村异地安置的,每户补偿2万元。
2017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这样算,看看你能补偿多少?
1.农村房子拆迁补偿的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费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额*宅基地的面积+被拆迁的房屋重置成新价
2.农村房屋附属物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地上的附着物按照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抛出使用的损耗,进行等价的补偿。
3.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搬迁的补助费用+没有提供周转房子的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的费用+超过过渡期以后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非住宅房子因为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补偿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另,征收补偿的房屋应是具有合法产权和合法用途的房产。改变原证载用途使用的按证载用途进行补偿。

1、拆迁时的最低人均住房面积,这属于拆迁安置补助的范畴,各地标准不。这个最低人均住房面积是由当地政府规定的,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规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面积,所以各地的规定不可能一样。比如江苏省南京市规定的一般是40平方米,而江苏省洪泽县规定是25平方米。
2、一般来说,只有棚户区改造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才会有人均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的规定,而在普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一般没有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的规定。
3、即使是规定了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的拆迁中,被拆迁人仍有权选择货币安置,而放弃有关最低住宅面积的产权调换,也就是说,选择权在被拆迁人。
4、由上述可以看出,最低人均住房面积(保障),实质上是一种福利,不符合等价的原则,因此淮安市政府规定,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如果被拆迁人放弃安置住房的,那么再增加评估价70%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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