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的辩论赛 正方四辩: 问题 对于个性化儿童是给予自由还是

来源:网友推荐     更新:2024-05-03
急求:辩论赛正方四辩总结陈词(急急)

一 网络的正面影响
1、网络有助于创新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手段和方法。利用网络进行德育教育工作,教育者可以以网友的身份和青少年 在网上“毫无顾忌”地进行真实心态的平等交流,这对于德育工作者摸清、摸准青少年的思想并开展正面引导和全方位沟通提供了新的快捷的方法。此外,由于网络信息的传播具有实时性和交互性的特点,青少年可以同时和多个教育者或教育信息保持快速互动,从而提高思想互动的频率,提高教育效果;由于网络信息具有可下载性、可储存性等延时性特点,可延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思想互动的时间,为青少年提供“全天候”的思想引导和教育。还可以网上相约,网下聚会,实现网上德育工作的滋润和补充,从而及时化解矛盾,起到温暖人心,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力的作用。
2、提供了求知学习的新渠道。目前在我国教育资源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网络提供了求知学习的广阔校园,学习者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接受高等教育,学到在校大学生学习的所有课程、修满学分、获得学位。这对于处在应试教育体制下的青少年来说无疑是一种最好的解脱,它不但有利于其身心的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家庭乃至于社会的稳定。
3、开拓青少年全球视野,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上网使青少年的政治视野、知识范畴更加开阔,从而有助于他们全球意识的形成。同样,又可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通过上网,可以培养他们和各式各样的人交流的能力;通过在网上阅览各类有益图书,触类旁通,提高自身文化素养。
中学生上网的好处
网络的信息化特征催生中学生的现代观念的更新,如学习观念、效率观念、全球意识等。它使中学生不断接触新事物、新技术,接受新观念的挑战。中山大学心理学系主任杨中芳教授认为,除非法黄色和暴力网站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外,网络带给孩子正面的东西远比负面的要多。并且,对于中学生来说,网络是不可回避的东西,无论你喜不喜欢,它都要注定成为中学生生活不可或缺的东西,不让中学生上网,反而对他们的成长不利。那么中学生上网到底有什么好处呢?
一、开阔视野
因特网是一个信息极其丰富的百科全书式的世界,信息量大,信息交流速度快,自由度强,实现了全球信息共享,中学生在网上可以随意获得自己的需求,在网上浏览世界,认识世界,了解世界最新的新闻信息,科技动态,极大地开阔了中学生的视野,给学习、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和乐趣。
二、加强对外交流
网络创造了一个虚拟的新世界,在这个新世界里,每一名成员可以超越时空的制约,十分方便地与相识或不相识的人进行联系和交流,讨论共同感兴趣的话题,由于网络交流的“虚拟”性,避免了人们直面交流时的摩擦与伤害,从而为人们情感需求的满足和信息获取提供了崭新的交流场所。中学生上网可以进一步扩展对外交流的时空领域,实现交流、交友的自由化。同时现在的中学生以独生子女为多,在家中比较孤独,从心理上说是最渴望能与人交往的。现实生活中的交往可能会给他们特别是内向性格的人带来压力,网络给了他们一个新的交往空间和相对宽松、平等的环境。
三、促进中学生个性化发展
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人的发展也应该是丰富多彩的。因特网就提供了这个无限多样的发展机会的环境。中学生可以在网上找到自己发展方向,也可以得到发展的资源和动力。利用因特网就可以学习、研究乃至创新,这样的学习是最有效率的学习。网上可供学习的知识浩如烟海,这给中学生进行大跨度的联想和想象提供了十分广阔的领域,为创造性思维不断地输送养料,一些电脑游戏在一定程度上能强化中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四、拓展当今中学生受教育的空间
我们的问卷调查中有15%的人因为上网而提高了学习成绩,这也是我们上网值得骄傲的一点。因特网上的资源可以帮助中学生找到合适的学习材料,甚至是合适的学校和教师,这一点已经开始成为现实,如一些著名的网校。这里值得提出的是,有许多学习困难的学生,学电脑和做网页却一点也不叫苦,可见,他们的落后主要是由于其个性类型和能力倾向不适从某种教学模式。可以说,因特网为这些“差生”提供了一个发挥聪明才智的广阔天地

本人在辩论赛中就是四辩,希望我说的对楼主有帮助
先强调我方观点,把你方对论题关键词的理解进行强调,举几个典例,然后针对对方辩友语言中的明显错误进行分析,最好是有利于你方观点的,通过对方的错误来支持你方观点,驳倒对方观点。
稳住自己的观点是最重要的,其次再驳倒对方,而且四辩一定要认真听全场辩论,用前面用过的例子来论述观点,不要引出新的例子

这里有最近我写的一份四辩总结稿,仅供参考
正方:纪律会促进人的个性发展
反方:纪律会限制人的个性发展

反方四辩 总结陈词:
首先,我方认为,纪律限制人的个性发展
纪律是为了适应其规范对象性格心理的共性而制定,我方所说的个性则是指个人所体现出的独特的性格才能,此处的个性,是建立在法律与道德基础之上的,是与众不同的思想才能,属于良好的精神品质,而不是对方辩友所谓的吸烟喝酒等与他人利益相矛盾的不良行为。
正如杂交水稻的培植需要宽松的土壤,需要将不同的水稻作物培植杂交一样,个性的发展同样需要宽松自由的社会环境与不同思想融汇所形成的思想精髓,而纪律的死板则决定了其无法给人个性的发展创新带来宽松的土壤。

其次,针对对方辩友的问题,我方作出如下回答:
纪律的存在,不取决于其是否会限制个性的发展。是在制定了纪律后,才出现了纪律限制个性的发展,而并非是因为纪律于个性有利,方才出现纪律,对方辩友逻辑存在严重错误。因此,纪律的存在,无法证明其不限制个性的发展,亦无法证明其有利于促进个性发展。
(正方:对方辩友说纪律限制了人的个性发展,那为什么还存在纪律?)


2. 对方辩友对“限制”及“个性发展”的概念理解很有问题。

3. 我方认为,辩题中的纪律是指组织团体为维护其利益而制定的用来规范其内部成员的规章制度,是小范围的。
而对方辩友所提到的“八荣八耻”,国家法律均不在此定义范围之内,属于大范围的行为道德规范。
请对方辩友注意,我方所认为的个性是个人独特的才能思想,是个人的具有特殊性的精神财富,不具有共性,而对方辩友一直提到的法律,方圆,八荣八耻,均体现了群众的共性,不适于个性的发展,请对方辩友认真理解。
(正方:国家法律难道限制了对方辩友的个性发展吗?你不认同国家法律吗?)



四. 对方辩友说法律不与个性发展矛盾,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不矛盾是否等同于促进发展?显然不等,对方辩友逻辑十分混乱。而且,对方辩友也并未正面阐述纪律如何促进个性发展。
(正方:国家法律与我们的个性发展不矛盾)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在条条框框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纪律限制之下,人的与众不同的个性难以发展。因此,纪律限制人的个性发展。



PS:反方应注意以下几点
将纪律范围缩小,不与社会的法律道德矛盾
2.限制的个性是与他人的个性不具有重复性的好的精神品质,不可说坏的个性,比如抽烟喝酒等,因为反方同意纪律限制个性发展,因此也就认为纪律不应该限制个性发展,如果说了坏的个性,就会与社会主流思想所矛盾。
例.正:对方辩友认为纪律限制人的个性发展,比如学校规定不许我们抽烟喝酒,那是否对方辩友认为纪律不限制我们抽烟喝酒更好,任我们像坏的方面转变更好?
3.注重个性与共性的差别,反方讨论的个性应是具有个性而不具有共性的

需要区别对待。首先要看属于哪类个性。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有正向引导意义的个性可以允许继续发展,但是儿童的价值观还没完全形成,或者还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在个性发展过程中需要老师加强引导。对有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负面个性,老师需要及时发现并阻止其继续发展。没有绝对的自由,对社会进步有用的才是真正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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