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

来源:网友推荐     更新:2024-05-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
    答:一、什么是刑事诉讼的二审? 刑事诉讼中的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它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刑事诉讼法》第187条...
  •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有哪些?
    答: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指国务院制定的法规和主管部、委、局制定的规定中有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国务院制定的看守所条例等。6.有关国际条约。中国目前加入的与刑事诉讼有关的国际条约有《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和处罚公约》、《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以及...
  • 新刑事诉讼法什么时候颁布的?
    答:“军队保卫部门、中国海警局、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的有关章节及条文序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参考资料:人民网-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
  • 我国刑事诉讼法典分别是哪几次修正案?
    答:中国大陆的《刑事诉讼法》,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
  • 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内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内容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 我国刑事诉讼立法是否承认无罪推定原则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总则第一章第十二条明文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是新《刑诉法》确定的一条重要原则,简称为“无罪推定”原则或“疑罪从无”原则。新《刑诉法》在审判程序中进一步确认了这一原则。《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笫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答:依据2018年10月26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如下:1、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
  • 检察院不起诉基本不可能
    答:检察院能不起诉,即如果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即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检察院可以作不起诉的决定。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 公符19489408004问: 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是什么规定?第一百一十七条是什么规定?急! -
    甘州区扁平说: ——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公符19489408004问: 如果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会判什么刑?
    甘州区扁平说: ——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

    公符19489408004问: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1款“有逮捕必要”的是哪些情况?
    甘州区扁平说: —— 根据2001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并施行的《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有逮捕必要” : 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做证或着串供的; 3、可能自杀或逃跑的; 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 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 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公符19489408004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是什么规定?
    甘州区扁平说: ——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属于人民检察院对公安移送案件作出是否起诉决定的时间限制规定

    公符19489408004问: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审查起诉的内容是什么 -
    甘州区扁平说: ——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

    更多相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刑事诉讼法2024
  • 2024年民事诉讼法全文
  • 最新《刑事诉讼法》
  • 2024年最新刑法全文
  • 中国刑事诉讼法全文
  • 来自于网友分享,若有事请联系
    © 好有爱分享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