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案件的情形

来源:网友推荐     更新:2024-04-29
  •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答:法律分析: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1、没有明确的被告信息,或者送达地址等,无法确定被告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2、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或者事实和理由的,人民法院无法根据其请求进行判决,所以法院应当不予受理;3、不属于人...
  •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答: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一般有如下几种:(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
  • 什么样的案件情况法院不予受理
    答:5、对已经生效的案件,当事人又再次起诉的。6、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起诉的案件,而当事人在该期限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
  • 法院不予受理六种情形
    答:6、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起诉的案件,而当事人在该期限内又起诉的。受理是指:法院对诉讼主体提交的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属于职责范围且手续基本齐全的予以接受的一道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
  •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答: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1、不符合起诉条件,没有明确的被告,不是适格的原告等等法院不予受理;2、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该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3、没有明确的被告信息,或者送达地址等,无法确定被告...
  • 刑诉法关于不予受理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答:法律分析:刑诉法关于不予受理的情形具体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特赦令免除刑罚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4、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 法院不予受理六种情形
    答:一、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1、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4)不属于受诉...
  • 人民法院不受理的案件是
    答:法律主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情形分别有: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案件范围
    答: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
  • 起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答:法律分析:1、不符合起诉条件,没有明确的被告,不是适格的原告等等法院不予受理2、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该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 毋群17091878459问: 什么情况投诉不予受理?
    柳江县护手说: —— 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一) 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二) 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三) 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 (四) 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 (五) 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 (六) 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理的; (七)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八) 不属于《消法》调整范围的其他情况. 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的函件.投诉案件受理后,一般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案情复杂,情况特殊的,征得双方同意可延长至三个月.

    毋群17091878459问: 新民诉法裁定驳回起诉条文 -
    柳江县护手说: —— 民诉法裁定驳回起诉的具体条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毋群17091878459问: 不立案的案件怎么处理? -
    柳江县护手说: —— 不立案的案件处理方法 1、如达到立案追诉标准而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应下达不立案决定书),则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议;复议仍不立案的,你可向检察院提起要求案件审查的申请,如检察院仍认为不立案的,司法程序已走完,那你就不...

    毋群17091878459问: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案件范围有哪些?
    柳江县护手说: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有关行政诉讼应予受理的案件范围和不予受理的案件范围,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毋群17091878459问: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柳江县护手说: —— “不予保护”? 给个具体语境. 补充:1、以你所举的例子说,该规定中的“一年”属于民事诉讼中的“除斥期间”,即这里规定的一年时间是不能适用中断、延长的.如果合同当事人在该期间...

    毋群17091878459问: 关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 -
    柳江县护手说: —— (1)所谓重复处理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没有改变原有行政法律关系、没有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新的影响的行为.如相对人对已过争讼期限的行政行为不服,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行政机关经过审查,维持原有行为,驳回当事人的申诉.这种抹灰申诉的行为,在行政法中称为重复处理行为.(2)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行政主体的行为处于内部准备阶段,并未形成外部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主体在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之前及时主动地收回已经送达的行政处理决定而使之无效.3°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涉及公共利益而非个人的特定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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